部頒規範
頒布類別:部頒
分類:
部別:公路工程部
規範頒布單位:綜合規劃司
規範項目:公路邊坡大地工程設施維護與管理規範
規範頒布日期:2022-04-27
規範部頒文號:交技(111)字第1115006074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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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範摘要
鑑於高鐵苗栗通霄段於110年8月7日發生邊坡滑動情形,本部特於兩個月內完成鐵公路「水因素」邊坡總體檢報告外,亦檢討整合既有邊坡之設計、施工與維護管理等上位規範,作為長期改善措施。
1、修正規範主文1.9 節,增訂本規範邊坡集水區之定義,明確律定邊坡巡查及維護應考量之範圍。
2、參考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第35條,修正規範主文2.2 節、2.3.1 節及解說C2.2 節,坡面保護設施如因路權外土地利用造成損壞致影響公路安全時,應於巡查時一併記載並書面通知土地所有人、占有人、使用人或管理人及相關主管機關依法處理,但情況緊急、遲延即有發生重大公共危險之虞者,公路養護單位得依法採取緊急應變措施。 -
規範章節
第一章 總則
第二章 坡面保護設施
第三章 坡體穩定設施
第四章 落石防治設施
第五章 邊坡排水設施
第六章 大地工程設施檢測
第七章 大地工程設施監測
第八章 邊坡評估分級
第九章 安全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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洽詢單位綜合規劃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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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(02)23492074
頒布日期 | 規範部頒文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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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12-31 | 交技(104)字第1045018108 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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