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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交通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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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資料保護專區

發布日期:111-07-18

分類:個人資料保護專區

船舶運送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

立法沿革
一、中華民國104年4月17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045004503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22 條,本辦法施行日期,由交通部定之 (中華民國104年5月19日交通部交 航字第10400148681號令發布,定自104年7月1日施行)。
二、中華民國111年4月21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1100085174號令修正發布第6條、第12條;增訂第16條之1條文(中華民國111年5月10日交通部交航字第1115006512號令發布,定自111年7月1日施行)。

相關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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