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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民國交通部

最新消息

發布日期:113-09-30

發布單位:綜合規劃司

分類:推動職業安全衛生業務專區最新消息

【轉知】山陀兒颱風持續逼近台灣,職安署呼籲雇主應加強各項防災措施
【轉知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資訊】
依據中央氣象署發布颱風動態資料顯示,山陀兒颱風逼近台灣,暴風圈範圍正持續擴大中,將於10月1日及2日最接近台灣。職安署表示,依據往年經驗,颱風來襲造成既有廠場、房舍、屋頂及工地設施等損毀,於修繕或復原時,亦常發生勞工墜落、物體飛落、倒塌崩塌、感電及溺水等災害,因此呼籲雇主於颱風來襲前後,應特別注意下列事項:

1.有物體飛落及倒、崩塌等危害之營造工程及廣告物:搭設外牆施工架應加強穩固措施,檢查施工架架材是否有損傷、繫牆桿安裝狀況是否鬆弛、基腳是否下沉及滑動;工地圍籬應確保牢固,避免強風掀起;架上張掛帆布或廣告物應暫時拆卸,以免因風壓太大,施工架無法承載而倒塌肇災;鄰近交通要衝及大眾捷運之建築或橋樑等工地,應加強高處物料堆置固定安全,避免遭強風吹落肇災。

2.鄰水、水上作業或有發生土石流之虞地區作業:在有發生水位暴漲或土石流之虞之地區作業者,應有危險發生時能通知作業勞工迅即撤離之通報系統、撤離程序及救援程序。

3.使用工地塔吊作業:塔吊塔柱應加強固定,並停妥吊鉤及伸臂,將旋轉煞車放開(先確認空迴時不會有撞擊、感電等危害),平均風速每秒10公尺以上時,嚴禁使用塔吊作業。

4.邊坡擋土及開挖等工程:應使邊坡保持安全坡度,對有可能飛落的土石應先清除或設置擋土支撐等,並派員監視邊坡落石狀況,必要時應即通知人員、機具撤離。

5.外送作業:食品外送員於交通期間,雇主應採取「安全衛生防護措施」並確認已投保強制險、人員意外險等相關保險、並於地方政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(如颱風天等),即應停止從事食品外送作業。

6.颱風過後屋頂作業:大雨、強風過後,易造成建築物屋頂破損或漏水等情形,每年因屋頂修繕造成墜落災害案件多,應嚴防屋頂作業墜落災害,施工安全應注意安全通道、踏板、護欄、上下設備、安全網、安全帶等防護設施。

7.颱風後工地作業前檢查:當颱風過後,應對於施工架、施工構台、模板支撐、露天開挖擋土設施及吊籠等臨時性構造物及設備實施檢點,若工地有淹水情形,應加強用電安全檢查。

8.其他公共設施復原:颱風過後須儘速將掉落纜線、傾倒電桿及路樹等公共設施復原,應注意高處作業墜落預防安全,要求作業人員確實穿戴安全帽及背負式安全帶等個人防護具。

職安署再次強調,颱風來者不善,雇主務必記取近期魔羯颱風造成中國大陸華南地區及越南、泰國等東南亞國家地區之河川溪水暴漲、邊坡土石滑落或發生土石流等重大災情,新北市三峽區某里長於凱米颱風期間操作挖土機翻覆被壓死亡,雲林縣斗六市某新建廠房工程因強風大雨發生模板及施工架倒塌釀2死,以及104年杜鵑颱風曾造成新竹建築工地發生巨型塔吊倒塌等災害之經驗,應確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法令,對颱風期間強風大雨易發生職災之作業,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,以避免勞工發生職業災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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